BSV 区块链与 BTC 相比的一个区别是 BSV 有一个代表原始比特币的“锁定协议”。
但是“锁定协议”是什么意思?这是否意味着 BSV 区块链不允许新软件开发?
当然不是。
我们不要混淆“协议”和“协议的实现软件开发”,它们是完全不同的东西。
首先,锁定协议指的是“基本协议”,而不是其他用于高级实现和应用的协议。并且“基础协议”进一步并不代表区块链的整个基础层或所谓的第 1 层。如果愿意,您可以将其更改为“核心协议”而不是“基本协议”,因为这个概念没有标准术语。
但基础协议不是基础层或第 1 层。可以大致说base protocol是base layer的一部分,或者说是base layer的一个核心,但这也不准确。
这是因为协议不是软件,而是一套规则。
需要开发软件来实施协议,还需要开发进一步的软件来实施特定用例(应用程序)。如果需要,实施软件也会不断更新。
为此,即使锁定了基础协议(或核心协议),也必须有进一步的发展,否则就是一个死系统。对于 BSV,尽管锁定了基础协议,但软件实施的这种灵活性是一种优势而不是劣势。
被锁定的协议中有什么?
如果协议是一组规则,那么这些规则是什么?
简短的回答是, 2008 年 10 月 31 日发布的 比特币白皮书 阐述了基本的比特币协议。当中本聪本人随后在 2009 年 1 月 8 日发布初始版本的比特币软件时创建了创世块,进一步指定了比特币的基本协议。
Genesis Block 将比特币的总数设置为 2100 万个,每个包含 1 亿个称为 satoshi 的令牌单元。Genesis Block 还建立了 coinbase 交易,以根据白皮书描述的规则向矿工分发硬币。尽管白皮书没有具体说明这些数量,但随着 Genesis Block 的创建,coinbase 经济学无疑是比特币基础协议的一部分。
请注意,与公众的误解相反,创世区块并未被开采。它只是由中本聪创造的。这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这意味着创世区块是中本聪向世界提供单边合约的一部分,而不是矿工接受单边合约的实例。其次,这意味着创世区块是比特币基础协议的一部分。
同样,随着创世块的创建而发布的比特币软件的初始版本也包含比特币基本协议的规则。尽管计算机编程语言中的特定代码仅仅是协议的实现,但是用操作码定义和体现的基本规则是协议的一部分。使用像 Forth 这样的低级脚本语言将操作码定义为构建更高级和更灵活的交易代码的原语,Satoshi 明确打算将它们视为协议的一部分,而不仅仅是实现实例。
重要的是,由中本聪最初创建和发布的操作码定义的原语构成了一个支持智能合约的图灵完备计算系统。这是中本聪向世界提供的单边合约的一部分。
连同比特币白皮书,所有基本比特币协议都是在创世块创建时设置的,同时发布了比特币软件的初始版本。
还应该指出的是,创世区块和比特币软件的初始版本没有任何与白皮书相矛盾的地方。他们只是进一步定义了白皮书中概述的协议。该软件启用了挖矿和钱包功能,但都是基于协议的。
从那时起,所有的软件开发都应该是协议的实现(和实现的更新),而不是对协议本身(作为一组规则)造成任何改变。
“比特币的本质是,一旦 0.1 版本发布,其核心设计将在其余下的生命周期中一成不变。”
——中本聪。
当然,这些规则后来被 BTC 打破了。几个主要的变化,例如删除许多必要的操作码和引入 SegWit,显着改变了原始的比特币协议以及原始的单边合约。这一事实不仅得到了 BTC Core 开发者和支持者的认可,而且实际上得到了公开宣传。这种改变的一个具体证据是,一些基于原始协议的早期交易将不会在新协议下得到验证。
BSV 随后所做的是恢复原始协议,并进一步规定白皮书中定义的基础协议和创世区块不得被任何个人或实体更改,永远[1]。
(脚注:[1] 但是请注意,在两种特殊情况下,锁定的协议将来仍可能会发生变化:⒈当法律强制要求进行更改时。这严格来说不是协议的改变,因为法律被认为是基本协议的一部分。⒉未来,如果该协议被采纳为国际标准,受制于全球专家分散的标准委员会,就像因特网 TCP/IP 协议一样,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能会进行更改。这种变化不仅很少见,而且实际上极不可能发生。例如,TCP/IP 协议的基本部分在过去四十年中没有改变,尽管理论上它可以根据国际委员会的协议进行更改。)
由于软件和区块链本身未经授权更改的历史积累,恢复并不容易。BSV 花了将近 3 年的时间才完成。人们不能简单地回到软件的原始版本,因为这样做会破坏过去执行的交易并使区块链变得无用。
但是恢复已经完成。BSV 上恢复了原始协议这一事实不仅体现在当前的 BSV 软件中,而且体现在区块链数据本身,包括可以验证哪些交易以及如何验证交易。这个事实是没有争议的,即使是 BTC 社区等反对者也没有争议。
协议实际上是如何锁定的?
BSV 锁定协议的意图很明确并且非常公开。那么问题来了,协议究竟是如何锁定的呢?
如果该协议是一个软件,人们可能会想象某种代码锁被应用到该协议上,这样就没有人可以对其进行物理更改。但那将是一种误解。协议是一组规则。锁定它的唯一方法是通过法律授权和社会契约。这就是比特币协会 (BA) 的目的。
除了公共授权(构成社会契约部分)之外,比特币协会还负责根据法律授权保护基本比特币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BA 的工作不是弄清楚如何更改或改进基本协议,而是确保基本协议不会更改。BA 还负责促进基础协议的软件实施和比特币区块链的采用,但此类开发是基础协议的实施,包括第 1 层和第 2 层,而不是协议本身的任何变化。
锁定协议的法律影响
BSV 协议的恢复和进一步锁定在证券法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简而言之,因此 BSV 仍然像原始比特币一样是一种商品,而不是证券。
你可能会问,如果 BSV 无论如何都需要在第 1 层和第 2 层进行软件开发,那么 BSV 与其他区块链在证券法方面的区别是什么?
这与基本协议和软件开发之间的区别有关。除了上述技术区别之外,只有基础协议是合同“提供”的一部分,而用于实施基础协议的软件开发则不是。
这不是一个容易理解的概念。但这是非常重要的。请允许我使用一个可能更容易理解的类比:比方说两方就合同进行谈判。他们达成了协议,并写下了协议的主要条款。然后他们给了律师起草合同的条件。前者类似于基本协议,后者类似于第 1 层软件实现。如果随后业务团队在实际业务中执行合同,那将类似于第 2 层软件实现。这只是一个粗略的比喻,但我想不出更好的比喻。
证券法中的“发行”问题
根据证券法,加密资产是否是证券在Even BTC Has Become a Security中有详细讨论。
与此同时,我认为关于加密资产是证券的整个讨论,无论是广义的还是狭义的,是 SEC 的支持者还是加密货币的推动者,从根本上都是错误的和错误的。
具体来说,每个人都在关注资产本身,而真正的焦点应该放在 产品 上。
这不是支持或反对任何加密资产的论据。这才是证券法的本质和目的所在。没有第一原则为基础的法律将某种“事物”(资产)定义为证券,而是将事物作为证券发行的“投资合同”。当存在这样的产品时,所提供的东西就称为“证券”。
也就是说,整个法律理论的基础是发行 ,即证券发行,在其上有一种叫做“证券”的东西,并通过它形成投资合同。
按照这种观点,事物本身可能不是证券,但如果它在证券发行中提供,则可能成为证券。
出于这个原因,分析必须查看整个历史以识别独特的“发行”并确定是否有任何发行构成证券发行。为此,Howey 测试是标准。但测试是针对每个基础产品,而不是资产本身。
例如,每个加密资产都有发行人的初始发行。这是一个独特的产品。一些初始发行显然是用于筹资的证券发行(例如,每个 ICO 都进行了预挖,因此将资产从发行人出售给投资者以筹集资金);有些不是证券发行(例如,中本聪在单边挖矿合同中向矿工提供的原始比特币,其中作为发行人的中本聪没有进行任何预挖,也没有收到任何发行收益)。
大多数加密资产随后在交易所进行了二次发行。我认为,在链下集中运营的加密交易所在促进加密交易时实际上是在进行证券发行。这会将提供的资产转换为证券,即使该资产还不是证券。请参阅 加密交易所将加密资产转换为证券。
此外,一些加密资产通过更改原始初始发行合同来发行新产品。当基础协议发生变化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这些不同于在交易所进行的二次发行。但同样,这些新产品可以将资产转化为证券,即使资产一开始还不是证券(在首次发行和第二次发行的背景下考虑)。BTC、以太坊和许多其他核心开发人员控制的协议就是这种情况。
笔者认为,以上是对证券法的唯一正确解读和适用,否则不仅容易造成混淆和误导,也达不到证券法的目的。
关注发行也是有道理的,因为这确实是证券法的目的。这解释了为什么证券法律法规几乎总是与融资有关,因为融资和投资合同总是通过发行联系在一起。这也是将 Howey 测试的四个分支联系在一起的方式。它们不是单独的独立元素。它们与证券发行挂钩。不是提供的东西,而是提供本身。
哈佛法学院论坛上发表的《Why Cryptoassets Are Not Securities》一文在一定程度上触及了我的观点。我不完全同意文章中的分析,但这是我所看到的唯一一篇在加密资产问题上具有正确重点的文章。
比特币基础协议构成“合同的提供”
基于历史事实,比特币基础协议构成“合同的提供”是相当清楚的。这是因为,从白皮书、软件和创世区块的呈现方式来看,中本聪向全世界提供了一份单边合约,实质上说任何愿意这样做的人都会得到这样的奖励等等。在那次发行中,要约人是中本聪,而受邀人是世界上任何愿意成为矿工的人。任何人都可以做到。没有附加条件。
中本聪的发售显然是合约的发售,但不是 投资 合约的发售。首先,中本聪没有做任何预挖。提供合同时,中本聪的比特币为零。他也将成为一名矿工,但他必须在单方合同规定的相同条件下工作。其次,当提供比特币挖矿合约时,它的市场价格为零。第三,作为要约人的中本聪从未从受约人那里收到过任何款项。
如果 BTC 从未偏离最初的基本比特币协议,就链上活动而言,比特币永远不会成为证券发行的嫌疑对象。但正如我在 甚至 BTC 已成为一种证券 中所描述的那样,BTC 后来所做的基本上是创建了一个新合约,进行了一次新发行,根据 Howey 测试,这可以说是一种证券发行。但这影响了 BTC 作为分叉,而不是 BTC 分叉时由 BSV 承载的原始比特币。
对于包括矿工和开发人员在内的比特币社区来说,基本协议是在白皮书、比特币软件的初始版本和 Genesis Block 中定义的,这是众所周知的。
如果这整件事在法庭上提起诉讼,BTC 社区将遭受一些严重的尴尬,因为他们不可能在为自己辩护的同时仍然与他们所知道的和历史保持一致。
只有 BSV 可以向公众和法庭讲述诚实的故事。
以上是关于挖矿的。随后的出售,尤其是在交易所出售比特币,会引发第二次发售,这可能构成证券发售。请参阅 加密交易所将加密资产转换为证券。